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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關于廢止部_深圳銷毀檔案的程序和方法由誰制定_分民用航空規章和規章性文件的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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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1-07-22 17:00 | |
![]() 4 1990年5月26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3號發布 發布機關 被2001年12月21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局務會議通過、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105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管理規則》明令廢止。 安全環保處置提供一站式產品報廢銷毀處理服務,以促進[節能減排。焚燒銷毀咨詢產品報廢產品銷毀中心。提供所報廢的清單及對產品銷毀的程度要求。制定產品銷毀綜合處理方案。報廢產品安全轉移至產品銷毀現場。全程監督(錄像、照片)產品銷毀處理過程雙方核實確認報廢產品銷毀的數量及滿意程度。產品銷毀處理公司開具《產品銷毀》報告給產。 水洗色牢度,臭味,另外也有額外成份檢測,以保證成份上沒有商業服務蒙騙,簡易地講, 1993年2月3日 1987年3月26日民航局發 中國民用航空局貨物國內運輸規則 中國民用航空法規起草、制定程序的規定 該規定有關內容已在隨后發布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中國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則》中作出了規定,應當廢止。 1991年8月22日中國民用航空局令第20號發布,11月7日上午,由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濰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安丘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舉辦的假冒偽劣食品集中銷毀活動在我市舉行。集中銷毀食品260個品種8000余件,貨值總金額100余萬元。此次活動亮明了我市對食品違法行為“零容忍”的堅決態度,也顯示了市場監管系統嚴厲打擊食品違法犯罪行為的堅定決心。 惠州銷毀公司成立初,就講求環保的跨界創新理念,通過國外環保經驗、產品銷毀發展狀況及前景趨勢、銷毀產品的特點、銷毀項目管理、安全管理體系、再生資源利用、可持續發展等方面研究,以精益求精的驕人品質,輔以匠心獨運的跨界創新,成為產品銷毀行業的引領者。 ,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39 1985年中國民用航空局發布 說 明 1993年2月3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31號發布 1985年7月10日中國民用航空局發布 1992年4月29日,民航局令第25號 35 中國民用航空局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 37 被2001年12月10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局務會議、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和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通過,并經國務院批準,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110號公布、自2002年8月1日起施行的《外商投資民用航空業規定》明令廢止。 1987年11月20日民航局發 2002年12月21日 該暫行規定的內容在1999年5月5日發布的《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運行合格審定規則》中已有明確規定,應當廢止。 規章名稱 20 民航飲食行業(含集體食堂)食品衛生管理標準和要求 被1996年3月1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50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中國民用航空貨物國內運輸規則》明令廢止。 12 說 明 中國民航旅客、行李國際運輸規則 該規定已被民航廳發[1999]102號文件替代,應當廢止。 附件: 及日期 24 1991年2月10日 1986年6月16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發布 被2001年2月26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局務會議通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98號公布的《航空器機場運行最低標準的制定與實施規定》明令廢止。 14 1993年2月3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31號發布 發布機關 1989年7月27日民航局發 發布機關 不要心疼產品,也不要心疼制作費用,當出了問題的時候你就追悔莫及了。上海半片云環??萍加邢薰緦I從各種不合格產品銷毀,不管是不合格服裝還是不合格食品,只要是不合格或者客戶想要銷毀的,在不違反相關規定的前提下,本公司都幫助您解決,并在結束之后出具相關銷毀證明,讓您享受正規安全的不合格食品銷毀流程。1990年至2002年12月31日公布的民用航空規章中已明令 序號 頒發航空公司航行簽派員執照規則(暫行) 1987年7月1日[87]民航局發 1986年2月18日民航局發 被1998年6月10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76號發布的《民用航空器國籍登記規定》明令廢止。 35 37 1982年6月9日中國民用航空局下發 中國民用航空飛行事故調查條例 1999年5月5日 26 1990年11月1日 《航空運輸、通用航空定期統計表》中民航生產七表、八表、九表、十表 34 規章名稱 本決定自2003年4月8日起施行。 說 明 24 發布機關 1990年11月1日 民航學??涨诮虇T飛行小時費暫行規定 被1999年10月15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89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中國民用航空飛行簽派員執照管理規則》明令廢止。 37 1983年8月23日中國民用航空局民航辦字第79號通知中和1983年10月24日中國民用航空局頒發的《中國民用航空機務工程條例》第五章中包含 序號 一、廢止5件民用航空規章和34件民用航空規章性文件,“此次10省(區)共集中銷毀違法食品300余種540噸,是近期各地開展違法食品公開銷毀工作的一個縮影?!比珖问称钒踩珕栴}聯合行動工作組副組長、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孫梅君表示,“有力彰顯了黨中央、國務院維護人民群眾飲食安全的堅定決心,也對食品安全領域的違法犯罪行為予以強烈震懾?!?/span> 廣州銷毀公司,目錄見本決定附件一《中國民用航空總局決定廢止的民用航空規章和規章性文件目錄(5件、34件)》。 33 中國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工作規則 被1992年4月29日中國民用航空局令第26號發布、自1992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民用航空節約能源獎懲規定》明令廢止。 同前項。 3 序號 1992年10月1日 廢止的民用航空規章和規章性文件目錄(14件、25件) 1992年4月29日,民航局令第26號 中國民用航空局關于簡化乘坐民航專業飛機手續的通知 34 中國民用航空統計暫行條例 1994年2月1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38號發布 被1998年7月3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77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中國民用航空飛行人員訓練管理規定》明令廢止。 1987年9月20日民航局發 被1990年4月29日中國民用航空局令第1號發布的《中國民用航空局法規起草、制定程序的規定》明令廢止。 1983年8月23日中國民用航空局民航辦字第97號通知中和1983年12月24日中國民用航空局發布的《中國民用航空機務工程條例》第四章中包含 1986年10月21日[86]民航局字第386號 16 1994年11月17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39號發布 民用航空企業節能管理考核暫行辦法 35 7 6 1980年7月28日中國民用航空局頒發
6 規章性文件 1982年12月21日中國民用航空局頒發 28 及日期 2001年12月21日 中國民用航空局關于使用協調世界時(UTC)的通知 頒發空中交通管制員、航行調度員執照規則(暫行) 1985年1月10日 廢止日期 民航局工作規則 民航運輸飛行人員飛行時間、值勤時間和休息時間的規定 1993年8月25日民航總局令第35號發布 29 1980年7月28日中國民用航空局頒發 被1997年8月12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66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關于修訂<中國民用航空局科學技術進步獎勵辦法>的決定》修正后的《中國民用航空總局科學技術進步獎勵辦法》明令廢止。 說 明 國內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人管理暫行規定 附件二: 15 13 民用機場管理暫行規定實施辦法 民用航空規章制定程序 民航能源管理獎懲暫行規定 33 及日期 1985年11月1日民航局發 廢止日期 關于發布《關于外商投資民用航空業有關政策的通知》若干問題的解釋的通知 1999年10月15日 說 明 說 明 廢止日期 序號 25 民航審計工作暫行規定 被1996年8月1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51、52號發布,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用航空器駕駛員和飛行教員合格審定規則》和《民用航空器領航員、飛行機械員、飛行通信員合格審定規則》明令廢止。 及日期 規章性文件 目前飛行安全監察工作主要是依據CCAR-61、62、63、121部規章進行,該規則與以上規章不相適應,應當廢止。 附件一: 維修人員執照頒發程序及管理規則 1997年12月8日 27
1996年9月19日 及日期 維修許可審定 16 被1990年2月3日中國民用航空局局長辦公會議通過、1990年5月26日中國民用航空局令第2號發布、自1990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國民用航空飛行規則》明令廢止。 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合格審定的規定 2000年7月19日 被1998年6月10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76號發布的《民用航空器國籍登記規定》明令廢止。 頒發空中交通管制員、航行調度員執照規則(暫行) 第117號 序號 18 關于經營空中游覽業務的暫行規定 1988年6月18日民航局發 1991年9月29日中國民用航空局令第22號發布 1990年6月21日中國民用航空局令第9號公布 該規章主要規定了民航企業的節約能源問題,民航總局與企業脫鉤后,不再具有此管理職能,應當廢止。 中國民用航空飛行人員訓練管理規定(試行)
15 19 說 明 廢止日期 1993年8月25日民航總局令第35號發布 國內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人管理暫行規定 中國民用航空飛行條例 38 1986年4月14日中國民用航空局發布 2001年2月26日 被2001年12月21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局務會議通過、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105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管理規則》明令廢止。 民航總局政企分開、行政職能轉變后,企業質量管理不屬民航總局行政管理范圍,該暫行辦法應當廢止。 1990年11月1日 說 明 23 22 1994年5月6日由民航總局與外經貿部發布 中國民用航空飛行指揮工作細則 關于外商投資民用航空業有關政策的通知 1985年中國民用航空局發布 33 該暫行規定的內容已被1996年10月25日民航總局發布的《經營空中游覽項目審批辦法》所涵蓋,應當廢止。 1999年10月15日 民航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的暫行規定
發布機關 39 1986年4月14日中國民用航空局發布 1986年4月14日中國民用航空局發布 14 1986年4月14日中國民用航空局發布 中國民用航空局科學技術進步獎勵辦法 該規則被1998年9月17日發布的《民航總局工作規則》(民航廳發[1998]177號)取代,由于其內容主要是民航總局內部工作程序,不具有對外的行政約束力,故不再列為規章。 1997年1月6日 9.公司發展規劃需要變更不再經營的。(二)、報廢的安全與環境標準1.超過安全使用期限,存在安全隱患的;2.嚴重污染環境,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進行改造又不經濟的;3.不符和國家頒布的環境使用標準,在現有技術條件下又不能改造達標的。1991年2月22日 2002年8月1日 23 1993年2月3日 1985年11月2日民航總局發 被2000年7月19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93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調查規定》明令廢止。 民用航空器適航管理處罰暫行辦法(使用和維修部分) 被1998年7月3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77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中國民用航空飛行人員訓練管理規定》明令廢止。 1985年6月9日中國民用航空局頒發
被1999年5月5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83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運行合格審定規則》明令廢止。 機場運行最低標準的制定與實施規定 1991年4月9日民航局令第13/1號發布 1994年10月25日由民航總局與外經貿部發布 2 被2000年7月19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93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調查規定》明令廢止。 經國務院批準,1986年12月23日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 被1999年10月15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89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中國民用航空飛行簽派員執照管理規則》明令廢止。 該規章主要規定了民航企業的節約能源問題,民航總局與企業脫鉤后,不再具有此管理職能,應當廢止。 民用航空器適航管理處罰暫行辦法(使用和維修部分) 規章名稱 1997年1月1日 19 名稱 及日期 被1995年12月14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46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關于修改<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合格審定的規定>的決定》修正后重新公布的《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合格審定的規定》明令廢止。 1999年10月15日 民航運輸飛行人員飛行時間、值勤時間和休息時間的規定 2001年2月26日 被1997年12月8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70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際運輸規則》明令廢止。 1985年6月19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發布 同前項。 中國民用航空局飛行安全監察工作規則 被1990年2月3日中國民用航空局局長辦公會議通過、1990年5月26日中國民用航空局令第3號發布、自1990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國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工作規則》明令廢止。 民航企業標準制定程序的暫行規定 目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按1999年頒發的《民航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暫行規定》(民航規發[1999]194號)執行,本規定應當廢止。 本文件的制定依據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試行)》,在1995年10月25日發布并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取消了民航總局的此項職責,本文件失去制定依據,應當廢止。 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 30 1988年7月13日中國民用航空局發布 1990年11月1日 及日期 關于頒發民用航空器飛行人員執照暫行規定 5 1999年1月8日 1991年2月10日中國民用航空局令第17號發布 1995年12月14日 1988年11月2日中國民用航空局頒發 13 關于民用航空器保留項目控制的暫行規定 民航工作中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的規定 1996年9月19日 民航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的暫行規定 序號 1995年11月15日 1986年5月7日民航局發 空中交通管制員、航行調度員、航空公司簽派員執照管理辦法(暫行) 1989年4月18日中國民用航空局發布 1994年2月1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38號發布 頒發航空公司航行簽派員執照規則(暫行) 民用航空節約能源管理實施細則 該規章主要規定了民航企業的節約能源問題,民航總局與企業脫鉤后,不再具有此管理職能,應當廢止。 民用航空產品和零件合格審定的規定 1996年3月1日 1990年至2002年12月31日公布的民用航空規章中已明令 被1997年1月6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60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關于修訂和廢止部分民用航空規章的決定》明令廢止。 1998年10月15日 1997年1月1日 該試行辦法所規范的內容屬于企業自主行為,已不屬于民航總局行政管理范圍,應當廢止。 19 被2000年1月5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86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中國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規則》明令廢止。 1985年11月2日民航總局發 序號
22 民航企業標準制定程序的暫行規定 世界協調時在1999年7月5日發布的《中國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規則》第五十六條中有原則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航行資料匯編》(2002年)總則部分中第2.1.1節有詳細規定,應當廢止。 序號 20 航空貨物運輸合同按照199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本通知應當廢止。 13 被1996年2月28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49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明令廢止。 1 關于嚴禁飛行人員超時限飛行的緊急通知 被1990年4月29日中國民用航空局令第1號發布的《中國民用航空局法規起草、制定程序的規定》明令廢止。 34 中國民航局關于民用航空運輸企業及其所使用機場的安全保衛規定 日期 1987年12月22日民航局發 名稱 被1993年2月3日中國民用航空局令第31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民用航空器維修許可審定的規定》明令廢止。 1997年12月8日 該規定的相關內容被1996年8月1日發布、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用航空器領航員、飛行機械員、飛行通信員合格審定規則》代替,應當廢止。 29 1999年1月8日 空中交通管制員、航行調度員、航空公司簽派員執照管理辦法(暫行) 民航航材倉庫高價周轉件管理試行辦法 1985年8月14日民航局發 2000年1月5日 2000年1月5日 說 明 4 被1996年8月1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51、52號發布,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用航空器駕駛員和飛行教員合格審定規則》和《民用航空器領航員、飛行機械員、飛行通信員合格審定規則》明令廢止。 該暫行規定不再適用,應當廢止。 2 1999年10月15日 21 發布機關 目前對購租民用飛機的管理按照《民航總局關于購買和租賃運輸飛機審批的若干規定》(民航計發[1995]232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進口民用飛機管理的通知》(國辦發[1997]17號)兩個文件執行。該暫行規定實際上已經廢止。
民航空勤人員專業飛行小時費暫行規定 31 中國民用航空飛行事故調查條例 民用航空產品和零件合格審定的規定
5 被1990年12月2日中國民用航空局令第15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民用航空器國籍和登記的規定》明令廢止。 1983年8月23日中國民用航空局民航辦字第97號通知中和1983年12月24日中國民用航空局發布的《中國民用航空機務工程條例》第四章中包含 被1997年8月12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66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關于修訂<中國民用航空局科學技術進步獎勵辦法>的決定》修正后的《中國民用航空總局科學技術進步獎勵辦法》明令廢止。 規章名稱 12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決定廢止的民用航空規章和規章性文件目錄(5件、34件) 1999年10月15日 1994年10月25日由民航總局與外經貿部發布 1991年2月22日中國民用航空局令第18號發布 38 被1991年2月10日中國民用航空局令第17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合格審定的規定》明令廢止。 36 6 1998年6月10日 中國民用航空法規起草、制定程序的規定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關于廢止部分民用航空規章和規章性文件的決定16 說 明 民用航空器維修許可審定的規定 4 1977年11月中國民用航空局印發
民用航空器國籍和登記的規定 該通知對乘機介紹信與乘機證的要求是當時空防形式的要求,根據目前通用航空生產情況,已無此必要,且實際上已經失去效力,應當廢止。 民航局科技基金管理辦法 7 1986年6月16日中國民用航空局發布 1986年8月26日民航局發 1988年7月13日中國民用航空局發布 被1990年12月10日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統計局令第16號發布,自199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國民用航空機場生產統計實施辦法》明令廢止。 被1997年1月6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60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關于修訂和廢止部分民用航空規章的決定》明令廢止。 被1990年2月3日中國民用航空局局長辦公會議通過、1990年5月26日中國民用航空局令第6號發布、自1990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國民用航空氣象工作規則》明令廢止。 及日期 1990年12月2日中國民用航空局令第15號發布 廢止的民用航空規章和規章性文件目錄(14件、25件) 開辦通用航空企業審批程序 規章名稱 1985年7月10日中國民用航空局發布 取消飛機接受制度的暫行規定 該規定被1998年8月20日發布的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80號《民用航空產品和零部件合格審定規定》取代,應當廢止。 1985年6月9日中國民用航空局頒發 20 被1990年2月3日中國民用航空局局長辦公會議通過、1990年5月26日中國民用航空局令第3號發布、自1990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國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工作規則》明令廢止。 2000年1月5日 被2001年12月10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局務會議、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和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通過,并經國務院批準,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110號公布、自2002年8月1日起施行的《外商投資民用航空業規定》明令廢止。 被2001年12月10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局務會議、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和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通過,并經國務院批準,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110號公布、自2002年8月1日起施行的《外商投資民用航空業規定》明令廢止。 被2001年12月21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局務會議通過、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104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民用航空器維修單位合格審定規定》明令廢止。 民航審計工作暫行規定 該通知主要為貫徹執行民航總局第19號令《關于民航特種車輛、地面專用設備生產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目前已無存在意義,且某些規定與我國加入WTO所做承諾相悖,應當廢止。 8 廢止日期 廢止日期 關于民用航空器時控件管理的暫行規定 被1999年10月15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88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中國民用航空統計管理辦法》明令廢止。 1997年1月6日 說 明 11 二〇〇三年四月八日 民用航空節約能源獎懲規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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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被1991年2月10日中國民用航空局令第17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合格審定的規定》明令廢止。 1984年10月1日中國民用航空局發布 同前項。 被1996年2月28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49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明令廢止。 被1990年2月3日中國民用航空局局長辦公會議通過、1990年5月26日中國民用航空局令第5號發布、自1990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國民用航空通信導航雷達規則》明令廢止。 被2000年1月5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86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中國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規則》明令廢止。 民航局設備管理辦法 說 明 發布機關 24 被1995年11月15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45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關于修改<中國民用航空局法規起草、制定程序的規定>的決定》修正后重新公布的《中國民用航空總局規章制定程序規定》明令廢止。 廢止日期 1984年10月1日中國民用航空局發布 被1990年12月10日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統計局令第16號發布,自199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國民用航空機場生產統計實施辦法》明令廢止。 10 1987年12月11日中國民用航空局發布 中國民用航空通信導航工作條例 3 關于單發飛機、單發直升機進行游覽飛行的暫行規定 說 明 關于進一步加強民航特種車輛、地面專用設備生產、使用管理的通知 勞動部、財政部《關于調整民航直屬企業空勤人員飛行小時費及空地勤人員伙食費標準的復函》(1994年1月3日[94]勞部發59號)和人事部、財政部《關于調整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空勤人員飛行小時費及空勤地勤人員伙食費標準的批復》(1994年10月26日[94]人薪函6號)二個文件對該規定規范的內容已經重新作出規定,該規定應當廢止。 被1990年2月3日中國民用航空局局長辦公會議通過、1990年5月26日中國民用航空局令第5號發布、自1990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國民用航空通信導航雷達規則》明令廢止。 民用航空器國籍和登記的規定 1990年4月29日 1994年12月13日民航總局發 25 審計署1996年12月6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基本準則》(審法發[1996]334號)和從1997年1月1日起執行的《審計機關審計事項評價準則》(審法發[1996]342號)規定了新的審計準則,該試行辦法應當廢止。 1991年1月1日 28 被1999年10月15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88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中國民用航空統計管理辦法》明令廢止。 及日期 1997年12月8日 關于民用飛機管理的暫行規定 規章名稱 1990年6月21日中國民用航空局令第9號公布 1998年7月20日 1990年11月1日 及日期 及日期 1990年8月8日民航局令第13號發布 1997年8月12日 被1999年10月15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89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中國民用航空飛行簽派員執照管理規則》明令廢止。 32 序號 1987年11月30日民航局發 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合格審定的規定 14 1988年6月18日民航局發 1990年4月29日中國民用航空局令第1號發布 1985年12月9日民航總局發 中國民航旅客、行李國際運輸規則 說 明 1992年1月8日中國民用航空局令第23號發布 附件一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決定廢止的民用航空規章和規章性文件目錄(5件、34件) 1998年6月10日 關于發布《關于外商投資民用航空業有關政策的通知》若干問題的解釋的通知 該通知針對具體特定事項,該事項已經完成,失去效力,應當廢止。 28 中國民用航空氣象工作條例(試用本) 被1991年2月22日中國民用航空局令第18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中國民用航空局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明令廢止。
2002年8月1日 1 26 序號 規定涉及民用航空器零部件、機載設備國產代用品的審批程序,其內容一部分已由現行的有關PMA程序所覆蓋,另一部分已被現行程序修改,可以廢止。 民用航空器國籍登記證頒發程序和管理規則 1987年12月11日中國民用航空局發布 1989年1月10日民航局發 1998年7月20日 2 附件二 1990年至2002年12月31日公布的民用航空規章中已明令廢止的民用航空規章和規章性文件(14件、25件) 發布機關 1991年2月28日民航局發 被1998年10月15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81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民用機場使用許可規定》明令廢止。 1988年12月14日民航局發 25 21 關于外商投資民用航空業有關政策的通知 1995年12月14日 維修許可審定 民航能源管理獎懲暫行規定 民用機場管理暫行規定實施辦法 1986年12月10日中國民用航空局發布 22 1987年5月4日 相關規定已由《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業管理規定》做出不同規定,實際上已經失去效力,應當廢止。 1991年2月22日中國民用航空局令第18號發布 中國民用航空氣象工作條例(試用本) 1999年5月5日 17 1991年8月22日中國民用航空局令第20號發布,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國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工作規則 1989年4月11日民航局發 9 2001年12月21日 1986年4月14日中國民用航空局發布 民用航空運輸企業全面質量管理暫行辦法 1985年6月19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發布 關于民用航空器零部件、機載設備國產代用品程序的暫行規定 被2001年12月10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局務會議、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和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通過,并經國務院批準,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110號公布、自2002年8月1日起施行的《外商投資民用航空業規定》明令廢止。 21 被1993年2月3日中國民用航空局令第31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民用航空器維修許可審定的規定》明令廢止。 序號 2000年1月5日 被1996年9月19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59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中國民用航空內部審計工作規定》明令廢止。 1982年12月21日中國民用航空局頒發 被2001年2月26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局務會議通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98號公布的《航空器機場運行最低標準的制定與實施規定》明令廢止。 規章名稱
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 益夫銷毀中心專業提供食品銷毀服務,有國家以及行業認證的實力資質,專業為廣大用戶提供食品報廢處理方案、不合格食品銷毀、食品銷毀、殘次品處理等服務項目,并且在銷毀之后為提供官方認可的銷毀證明。附件二: 1980年7月28日中國民用航空局頒發 1990年11月1日 1994年5月6日由民航總局與外經貿部發布 5 1990年11月1日 近日某國際一線保健品因接近臨保期,需要銷毀大量產品。我司在銷毀方案和綜合服務能力上得到了客戶的高度認可,受客戶委托我司采取藍色銷毀模式,對其產品進行環保銷毀。該規則被2000年1月5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86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中國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規則》明令廢止。 1977年11月中國民用航空局印發 被1997年12月8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69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民用航空運輸機場及民用航空其他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規定》明令廢止。 廢止日期 38 10 32 被1999年1月8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82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中國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員執照管理規則》明令廢止。 3 1983年8月23日中國民用航空局民航辦字第79號通知中和1983年10月24日中國民用航空局頒發的《中國民用航空機務工程條例》第五章中包含 被1991年2月22日中國民用航空局令第18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中國民用航空局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明令廢止。 1990年12月2日中國民用航空局令第15號發布 廢止日期 該通知規范的內容在1999年5月5日發布的《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運行合格審定規則》中已有相應規定,應當廢止。 1992年4月29日,民航局令第27號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關于廢止部分民用航空規章和規章性文件的決定》已經2003年4月7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局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3年4月8日起施行。 1985年11月2日民航總局發 1997年1月6日
被1992年4月29日中國民用航空局令第26號發布、自1992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民用航空節約能源獎懲規定》明令廢止。 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合格審定的規定 機場運行最低標準的制定與實施規定 1996年3月1日 被1990年2月3日中國民用航空局局長辦公會議通過、1990年5月26日中國民用航空局令第2號發布、自1990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國民用航空飛行規則》明令廢止。 被1999年10月15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89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中國民用航空飛行簽派員執照管理規則》明令廢止。 中國民用航空統計暫行條例 中國民用航空局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 12 1997年1月6日 2002年8月1日 32 1990年12月2日 15 1988年6月18日民航局發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關于廢止部分民用航空規章和規章性文件的決定 1986年12月10日中國民用航空局發布 序號 1980年7月28日中國民用航空局頒發 關于頒發民用航空器飛行人員執照暫行規定 1990年4月29日中國民用航空局令第1號發布 《航空運輸、通用航空定期統計表》中民航生產七表、八表、九表、十表 1996年3月1日 該暫行規定的內容已由《關于確定民航提前退休工種范圍的通知》([86]民航局字第400號)、民航局《關于轉發勞動部、財政部<關于民航空勤人員停飛和離退休后發給生活補助費辦法的通知>的通知》(民航局發[1992]383號)作出了新規定。同時根據國務院規定,1998年民航企業養老保險移交地方管理后,退休人員的退休費由地方社保部門按規定計發。該規定應當廢止。 11 被1997年1月6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60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關于修訂和廢止部分民用航空規章的決定》明令廢止。 1990年4月29日 被1990年12月2日中國民用航空局令第15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民用航空器國籍和登記的規定》明令廢止。 中國民用航空局關于加強領航理論考核和領航技術檢查的規定 該程序規范的內容與民航法和《通用航空企業審批管理規定》的規定已不相適應,應當廢止。 被1999年5月5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83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運行合格審定規則》明令廢止。 規章名稱 規章性文件 1994年11月17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39號發布 1991年9月29日中國民用航空局令第22號發布 36 該規定規范的內容與國務院頒布的民航體制改革方案不相適應,不符合民航總局體制改革與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應當廢止。 該規定被1991年4月9日民航局令第13/1號《民用航空產品和零件合格審定的規定》取代,應當廢止。 被1996年3月1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50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中國民用航空貨物國內運輸規則》明令廢止。 名稱 1997年8月12日 中國民用航空通信導航工作條例 該規定規范的內容已由《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運行合格審定規則》代替,應當廢止。 17 1997年12月8日 1998年10月15日 民用航空規章制定程序 1988年2月9日中國民用航空局下發 9 1988年10月民航局發 中國民用航空局關于處理旅客、貨主投訴和批評信函的規定的通知 1989年1月18日民航局發 1991年2月22日 26 27 中國民用航空局科學技術進步獎勵辦法 1986年4月14日中國民用航空局發布 2000年7月19日 被2001年12月21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局務會議通過、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104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民用航空器維修單位合格審定規定》明令廢止。 被1997年12月8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69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民用航空運輸機場及民用航空其他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規定》明令廢止。 1991年2月10日 1990年11月1日 民用航空器維修許可審定的規定 1989年4月18日中國民用航空局發布 關于民航技術改造和技術引進項目管理程序的規定 11 30 民航系統審計事項的報告和審定的試行辦法 1992年10月1日 被1999年1月8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82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中國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員執照管理規則》明令廢止。 31 1995年11月15日 民航空勤人員退休年齡和停飛、退休后待遇的暫行規定 被1998年7月20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78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中國民用航空標準化管理規定》明令廢止。 組織與實施航空公司飛機飛行的暫行規定 近期,食品安全的新聞在各種互聯網媒體、平面媒體、電視媒體上常易見到,不合格產品尤其是食品對人的身體健康造成了非常大的威脅,廣州銷毀公司,我們提供了不合格食品、不合格巧克力銷毀的服務,對銷毀的過程進行全程記錄,并開具銷毀證明在國內,對食品進行安全檢測的主要機構為檢驗檢疫局、國家質檢總局.規章名稱 中國民用航空局貨物國內運輸規則 發布機關 1999年10月15日 被1995年12月14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46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關于修改<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合格審定的規定>的決定》修正后重新公布的《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合格審定的規定》明令廢止。 30 該辦法涉及設備大修基金的提取和使用,折舊基金的使用,辦理設備改造價值增值手續及轉讓、報廢收益的使用。這些與現行制度不符,國家在頒布的各項財務會計制度中對上述問題如何處理已有明確規定。并且依照民航法和國務院三定方案賦予民航總局的職能,民航總局不再履行該辦法規定的職能,應當廢止。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 發布機關 該規定涉及航空器對有時限要求的零部件的控制工作,目前關于航空器的持續適航文件中已涵蓋了這方面要求,應當廢止。 發布機關 10 1998年7月3日 1995年12月14日民航總局令第46號發布 關于租用帶機組的航空器經營航空運輸業務的管理辦法 9 1991年1月1日 29 為適應民航管理體制改革和民航行業發展的要求,完善民用航空立法工作,民航總局對1990年至2002年12月31日以民航局令或者民航總局令形式發布的116件民用航空規章和1980年至2002年12月31日以其他形式發布的108件規章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經過清理,民航總局決定: 被1998年10月15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81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民用機場使用許可規定》明令廢止。 被1990年2月3日中國民用航空局局長辦公會議通過、1990年5月26日中國民用航空局令第6號發布、自1990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國民用航空氣象工作規則》明令廢止。 中國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工作規則 序號 39 1988年11月2日中國民用航空局頒發 1991年2月10日中國民用航空局令第17號發布 1989年2月1日民航局發 被1997年1月6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60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關于修訂和廢止部分民用航空規章的決定》明令廢止。 民航空勤人員運輸飛行小時費暫行規定 及日期 及日期 1985年1月1日中國民用航空局發布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中國民用航空總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1998]71號)中,取消了該項職能,本通知應當廢止。 2002年12月21日 36 23
關于加強合同訂票管理工作的通知 1988年10月27日 17 中國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工作規則 規章名稱 8 被1995年11月15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45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關于修改<中國民用航空局法規起草、制定程序的規定>的決定》修正后重新公布的《中國民用航空總局規章制定程序規定》明令廢止。 目前民航總局的“科技基金”改為“科技專項費用”,“科技基金”已被取消,該管理辦法應予廢止。 二、對1990年至2002年12月31日公布的民用航空規章中已明令廢止的14件民用航空規章和25件規章性文件統一公布,目錄見附件二《1990年至2002年12月31日公布的民用航空規章中已明令廢止的民用航空規章和規章性文件目錄(14件、25件)》。 中國民用航空飛行條例 2002年8月1日 關于認真執行《航空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的通知 18 1989年10月25日民航局、國家保密局發布 被1996年9月19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59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中國民用航空內部審計工作規定》明令廢止。 被1998年7月20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78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中國民用航空標準化管理規定》明令廢止。 序號 發布機關 1990年12月2日 民用航空器國籍登記證頒發程序和管理規則 維修人員執照頒發程序及管理規則 局長 楊元元 1992年1月8日中國民用航空局令第23號發布 8 1990年5月26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3號發布 規章性文件 該規則被2000年1月5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86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中國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規則》明令廢止。 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合格審定的規定 1982年6月9日中國民用航空局下發 1995年12月14日民航總局令第46號發布 發布機關及 1989年12月1日民航局發
中國民用航空飛行指揮工作細則 中國民用航空飛行人員訓練管理規定(試行) 被1997年12月8日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70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際運輸規則》明令廢止。 發布機關 名稱 1985年1月1日中國民用航空局發布 18 關于機場歸口管理的暫行規定 27 廢止日期 1996年3月1日 1988年2月9日中國民用航空局下發 1998年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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